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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查处220宗餐饮业污染案

阅读量:5966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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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楚涵、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摄影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广州开展了全市餐饮业污染情况排查,截至630日,全市共出动9601人次,检查餐饮企业3722家次,立案查处220宗,责令整改942宗,罚款194.85万元,责令停业经营216家。

与此同时,近年来广州通过实施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餐饮场所准入管理、油烟在线监控、机关团体单位油烟深化治理等一系列举措,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据了解,目前越秀区已实现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100%全区覆盖,已累计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1229台,实现辖内经环保审批的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100%全覆盖。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水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和各区政府研究起草《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要求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该指引进一步明确了餐饮场所的选址、手续、排放标准和日常管理的四项要求。其中,在餐饮场所选址方面,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最新的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落实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的监督。近期已部署开展全市餐饮业污染情况排查,对餐饮场所数量、安装油烟高效净化设施情况、在线监控联网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指引》,大型餐饮业户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中型餐饮业户要求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鼓励所有中小型餐饮业户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据了解,安装费用和日常运营费用由餐饮业户负责承担,并与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联网。所谓的大型餐饮业户是指就餐场所餐位数在250(不含250)以上的餐饮业户;中型餐饮业户是指就餐场所餐位数在75(不含75)250(250)之间的餐饮业户;小型餐饮业户是指就餐场所餐位数在75(75)以下的餐饮业户。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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