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深圳市小辣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并依法执行。据了解,这是2020年6月环资法庭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发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
所谓环境保护禁止令,是指法院依申请,针对正在发生的、不立即制止将产生严重后果,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司法措施。而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是广东省首家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专门化法庭,率先实行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
2019年9月,根据居民投诉线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福田区莲花街道某大厦下的小辣椒餐厅检查,发现餐厅所产生的油烟直接排入大厦消防烟道,整栋大厦的过道楼梯油烟味浓重。经核实,该餐饮企业所在大厦系1997年建成的商住综合楼,一二层为商用,三层以上则为居民住宅。该大厦在建设时未配套建设排油烟专用烟道,不满足设立产生油烟异味餐饮企业的条件。福田区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餐厅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餐厅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福田区生态环境部门遂于2020年6月对该餐厅作出罚款10万元并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小辣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向龙岗法院提起环境行政诉讼。2021年2月5日,在综合听取当事人及社区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定,准予执行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关闭该餐厅的行政处罚决定。承办法官在作出立即停止产生油烟项目的禁令后,查封了该餐厅产生油烟的厨房设备。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