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山西省环保厅发布的《山西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对低温等离子与光催化氧化技术提出以下明确要求:
(1)治理设施的风量按照最大废气排放量的120%进行设计。低温等离子体技术或光催化技术单独使用时,仅适用于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或恶臭气体;治理效率要求更高时,应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对于含油雾、漆雾或颗粒物的废气,应配置高效过滤等适宜的预处理工艺。
(2)应首先明确废气组分中最大可能的化学键键能。使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的,需给出处理装置设计的电压、频率、电场强度、稳定电离能等参数,同时出具所用电气元件的出厂防爆合格证;使用光催化氧化技术的,需给出所用催化剂种类、催化剂负载量等参数,并出具所用电气元件的防爆合格证与灯管发射185nm波段的占比情况检验证书。
(3)应尽量延长废气在装置中的反应停留时间,并配备臭氧催化分解单元。
以下为《技术指南全文》: